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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點檔女星江祖平近日在社群媒體拋下震撼彈,點名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涉嫌性侵與性騷擾,事件持續延燒,最終她自曝是受害人之一並提出1300萬元求償。消息曝光後,引發社會高度關注,也再度觸發「媒體公審」與「司法程序」之間的爭議。
江祖平起初在網路貼出疑似性侵、性騷的對話截圖,並附上涉案者照片,指控龔益霆對女演員與電視台女員工不當行為。龔益霆則火速回應,承認曾與江交往10個月,但強調貼文內容是「片面之詞、不實指控」。在輿論發酵下,江祖平進一步自揭「受害人就是自己」。士林地檢署已在4日分案調查,警方也將傳喚江到案釐清。
不過,事件的發展過程卻引起專業質疑。律師李怡貞就直言,若江祖平真是受害者,為何先以「他人案例」求助,再逐層揭露真相?這樣的操作方式,恐讓社會大眾難以分辨訊息真偽,也讓焦點從「犯罪指控」轉向「爆料可信度」,反而稀釋了事件的嚴肅性。
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則提醒,若是被害人自行揭露,並不違反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。但她也指出,透過社群媒體曝光與輿論審判來尋求正義,雖不違法卻不算妥當,最終仍需回歸司法程序,包括報警、驗傷、蒐證,才能真正保障被害人權益。
根據保護司統計,113年共9,230名性侵害個案中,有近24%發生在男女朋友關係間。這也呼應了江祖平案例中「交往過的對象」涉案的情境,突顯親密關係中的權力不對等與性別暴力問題。
江祖平事件不只是娛樂圈的八卦,而是一場檢驗台灣社會如何面對性暴力的公共試煉。從「先在社群爆料」到「再揭自身為受害者」,此舉雖可能出於無力感與求助,但也凸顯司法信任不足的困境。
然而,若媒體公審取代法律調查,將讓案件走向兩極:一是輿論先行,可能扭曲事實與加劇社會撕裂;二是被害人聲音雖然被放大,卻可能因程序瑕疵導致司法認定困難。
這場風波最值得關注的,並非名人糾紛,而是台灣社會是否有足夠安全與信任的環境,讓被害人「不用假借他人故事」也能勇敢說出自己的遭遇。